国庆前夕,呼和浩特市巨海城住宅小区三区业主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私自将绿地改为停车位等问题,就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巨海城住宅小区三区业主张女士对记者说:“巨海城住宅小区三区是由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现在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是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物业),富华物业招投标进入巨海城三区时定下的每平米0.9元物业费,和巨华集团前期开发的小区相比,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巨华集团早期开发的桥华世纪村紫华园——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娱乐园、幼儿园、超市、银行、移动、网球场、游泳馆、八个大型景观及雕塑、大面积绿地多树种、物业服务到位,物业费才每平米0.6元。为了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业费测算、核准的相关批示文件及明细,以及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发放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证书》和《收费许可证》,做到费用收取的合法、公开、合理。虽然业主代表与富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交涉,却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很多三区业主其实就是冲着桥华世纪村的品牌和物业,才来买巨海城的的房子,每平米0.9元的物业费让很多业主都接受不了,如今都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富华物业就是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谓物业招投标进来,其实就是他们(巨华集团)自己在操作。”
张女士还带记者实地查看了几处富华物业私自将绿地改为地面停车位,张女士说:“现在的每平米车位价格要比每平米住宅贵,所以富华物业公司在未经过业主们的同意,将原有绿地改为地面停车位准备出售。为什么改的时候没有征得业主们的同意?当业主们对此询问富华物业时,物业公司吴经理的答复是:占用公共用地所建的地面停车位只是免费提供给业主及临时外来车辆使用的。富华物业的答复感觉还是为我们业主们着想,当业主们要求公示小区规划图时,吴经理说没问题,可我们至今也没看到。”
记者在实地调查时,其他业主也向记者介绍了情况。业主薄女士对记者说:“富华物业向业主们收取楼道共用的电费属于乱收费,《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呼政发[2003]66号)第(二)款中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费”。因此,楼道灯是属于共用设施,如交了物业费,是不应当再收楼道公摊电费的。(有关法规规定: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关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专有部分之外的,即为共有部分。可见,楼道属于共有部分。)’富华物业公司的吴经理对此的解释为:‘行业规则’,别的物业公司是这样,我们也这样。我们业主们难以接受这样的答复。还有其他诸如按照原规划重新开设北门、景观绿化等等问题,富华物业负责人说约好业主改日和开发商直接面谈解决。”
业主贾女士说“在9月10日富华物业还没有设立小区公告栏的时候,三区业主代表在各单元门张贴的六七十份业主维权公告,11日早被‘不明人士’撕毁,这是有人故意阻挠我们业主之间沟通信息,不说也知道是谁干的。就富华物业将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的问题上,业主们希望富华物业立即纠正自己的不合理说法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就业主们所反映的问题,内蒙古新闻记者将继续采访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内蒙古新闻网刘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