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女士反映,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时,医生告诉她,现在医院都是按照“检查费与药费的比例为45%和55%”这样的“制度”执行的,一旦超过比例,医生就会提示患者比例不对,开不了药。于是出现了一个怪现象:患者为了从医生那里开药,就不得不增加做检查的次数,以提高检查费用,努力达到医院所说的检查费占45%的比例,如果药费超出总费用的55%,医生就会被罚款。
王女士对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比例”问题很纳闷:医院是接诊治病的地方,患者治病的资金有限,钱应该主要用在开药控制病情上,为了达到比例开点药而频频检查不是浪费钱吗?
“其实作为患者,我们也特别能理解附院的医生,医生们也很无奈。”王女士还表示,医生曾告诉她,“上面”让按照这个比例开药,哪个医生要是超过比例了,是要被罚钱的。所以医生特别喜欢收治重症患者,因为重症患者的检查项目多而且比较大,检查费自然很多,达到检查费45%、药费55%的比例非常容易,医生也不会被罚款。
今年9月,王女士为控制病情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三周后,咨询医生后觉得住院意义不大,于是王女士决定回家吃药控制。按照习惯,王女士办出院手续时要求医生给自己开一星期的药,但是遭到拒绝。医生的说法是出院时开药的比例已经超了,不能开药了,想要再开药,只能再住一天院,用第二天花出的检查费用来决定开出药品的数量,而且也开不了一个星期的,只能是检查费越多,开出的药才能更多。
面对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这种做法,王女士很无奈:“我们是患者,相对医院来说是弱者,我们身患病痛,只能配合医生治疗。但是为了达到这么一个比例,把一小半钱花在检查费上,心里很不舒服,感觉到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王女士一样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还有很多,他们大都有医疗保险,长期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控制病情。像类似已经确诊了的患者,都是需要靠药物来控制病情的,每一次住院都要做45%的检查费才能开出自己需要的药品,这样的做法不禁让人们对医院产生更多的想法,也有很多患者对此提出很多疑义。
王女士反映医院检查费和药费的比例问题,到底是医院在执行相关政策的规定?还是在执行医院的内部规定?还是医院的医生为了执行相关的“规定”,把这个“比例问题”转嫁给了患者?内蒙古新闻网将继续关注。(内蒙古新闻网苏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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