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部落论坛 - 部落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城镇建设 正文
包头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设工作部门40个
内蒙古新闻网  09-11-21 14:2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18日下午,内蒙古包头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以“大部制”为方向,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方案,此次包头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4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

  组建公务员局

  包头市此次政府机构具体调整以及设置的情况为:

  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经济委员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公务员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房产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分级管理后,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法制办公室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金融工作办公室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更名为信访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扶贫开发办公室,列为政府工作部门,挂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牌子。

  人民防空办公室列为政府工作部门,挂民防局牌子。

  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

  交通局更名为交通运输局。

  农牧业局不再挂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牌子。

  民政局不再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组建对外合作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中小企业局,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其他机构不作调整。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 刘敏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给新闻中心提建议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