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到2008年,内蒙古有林业用地6.6亿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2%,森林面积3.55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林木蓄积13.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覆盖率达到20%,提前两年实现了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林业发展奋斗目标。
西部大开发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从全国和全区的大局出发,确立了“把生态建设作为最重的基础建设来抓,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屏障”的发展战略,坚持生态建设与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相结合,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主体,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并举,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大了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10年来,内蒙古林业投资达到370亿元,占全国林业投入的十分之一。目前,内蒙古林业建设步入了快速、高效、健康的发展阶段,生态建设规模空前,林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科技兴林、依法治林等取得新进步。据2008年清查,森林面积比2003年增加4000多万亩,林木蓄积比2003年增加7000多万立方米,实现了持续“双增长”。
内蒙古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功能不完备,生态还很脆弱,尚有大量的沙化土地急需治理,营造林逐渐向远山大沙推进,造林地块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成本越来越高,治理难度越来越大,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结构不尽合理,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任务仍很艰巨和繁重。(记者方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