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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提高农村牧区低保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09-11-24 14:5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锡林郭勒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促进了社会救助领域的公平公正。

  锡林郭勒盟现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9179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8069人。为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来救助那些确实需要救助的人,锡林郭勒盟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低保工作审批程序。民主评议时,由嘎查村(居)民代表、嘎查村(居)委会成员、村务公开小组成员参加,苏木乡(镇、街道)一名领导、民政助理,嘎查村(居)干部到会指导,逐人评议,民主表决。评议原始材料归档留存,以备待查。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盟委、行署坚持把低保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建立和完善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全盟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94元提高到240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930元提高到1332元,均超过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提出的目标。

  锡林郭勒盟还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和年度自查制度,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每年分别抽查15%、20%和50%的低保对象。盟里成立低保资金监督小组,督促低保资金的匹配、发放情况。同时,盟民政局会同盟纪检、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经常对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和安全运行。(记者 丁燕 通讯员 康文彪)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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