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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一变态男人猥亵29名儿童 最小的仅7岁
内蒙古新闻网  09-11-30 16:3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11月25日,根河市检察院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某从2008年至2009年4月,共作案22起,猥亵儿童29人。

  李某,男,38岁,根河某林业企业工人,有过两次不幸的婚姻,离婚后有一男孩归女方抚养,孤身一人的李某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变态心理。从2008年起,李某经常在该市各小学附近活动,寻找作案目标,以帮忙扶自行车、送小礼物等手段,将一些天真可爱的孩子骗至偏僻处进行猥亵。一年多的时间内,李某共作案22起,猥亵儿童29名,其中女孩28名、男孩1名。在这些受害人当中,年龄最大的10岁,最小的仅7岁。今年4月,一名受害儿童向老师和家长反映了这一情况,学校和家长立刻报警,警方高度重视此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抓获了这名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

  编辑点评:家长应接受此案教训,有意识教孩子从小学会自我保护。(记者 王海涛 通讯员 刘旭)

[责任编辑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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