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家庭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全区累计筹集救助资金3805.98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5741人次。
在救助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内蒙古财政拿出800万元补助资金,各盟市筹资929.1万元,各旗县(市、区)财政投入1437.89万元,三级财政共筹集救助资金3166.99万元,占救助资金总额的83%。同时,各级民政部门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进行捐助活动。其中,巴彦淖尔市筹集社会资金348.7万元,乌兰察布市共接受当地企业捐赠102万元,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积极协调“老牛基金会”为和林县117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发放助学金2000元。
为保证贫困家庭大学生不仅能够如期入学,而且能顺利完成学业,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入学前一次性救助与入学后后续救助的“无缝对接”。全区19560名贫困家庭大学生被纳入城乡低保,享受低保最高类别待遇,直至完成学业。民政部门还为每个贫困家庭大学生出具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为他们入校后办理助学贷款、进行勤工俭学打开“绿色通道”。(记者丁燕 通讯员康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