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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企业继续抢“羊” 孰是孰非引社会热议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5 03:0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宣布拿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书,在30类(涮羊肉调料等)获得“小肥羊”商标后,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12月3日记者获悉,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已就此事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并称科贸公司列为第三人。与此同时,华程科贸公司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对侵权“小肥羊”火锅汤料进行专项清理。

  小肥羊公司就此事向媒体发布书面声明,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其一,按照商标法律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没有商标最终确权的权力,其确权必须经受司法的最终审查。其二,2004年小肥羊公司和华程科贸公司就其调味品上使用“小肥羊”标识一案已经有过在先判例。其三,“小肥羊”商标是小肥羊公司于1999年最先创建、使用、申请、注册并且获得“驰名商标”称号。涮羊肉调料和(涮羊肉)火锅餐饮服务的高度关联性完全构成商标法规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在北京高院已经判定华程科贸公司使用“小肥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前提下,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又核准华程科贸公司在调味品类的“小肥羊”商标可以注册的裁定,严重违反了商标法律法规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规定。

  与此同时,华程科贸公司就小肥羊公司向媒体发布的书面说明做出回复。华程科贸公司在回复中声明:其一、公司已取得“小肥羊”商标专用权,而小肥羊公司在报纸上还拒不承认现实,并在市场上还继续销售侵权的“小肥羊”火锅料,对此公司即将通过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对侵权“小肥羊”火锅料及其它“小肥羊”调味品的专项打击活动。其二、2004年公司与小肥羊公司就调味品上使用“小肥羊”标识一案,是在双方都没取得商标许可证的情况下判决的。现在公司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此判决已经没有约束力。其三、“小肥羊”是华程科贸公司在调味品上最先使用并于2001年1月22日申请注册的,而小肥羊公司的“小肥羊”餐饮类商标的申请日是2001年12月18日,晚于华程科贸公司近一年。国家商标局授权了小肥羊公司的“小肥羊”商标,恰恰说明两件商标属不同类别并不关联。公司即将推出新一代“小肥羊”火锅汤料。

  记者在截稿时获悉,小肥羊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目前已完成举证,等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就小肥羊公司与华程科贸公司关于“小肥羊”商标纠纷,自治区工商局商广处副处长马献表示,“小肥羊”第30类(调味品类)商标最终归属谁,要以法院判决为准。工商部门对双方提出的维权、执法要求,同样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开展行动。(记者 戴宏)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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