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冬,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沙巴日太嘎查接到上级资助的一台变压器,通过被当地称之为“小人大”的嘎查(村)村民代表大会22名代表的表决,变压器的安装地点很快确定下来。
沙巴日太嘎查长杨巴特尔说,这要放在以前,不吵吵个三两个月是定不下来的,有些时候还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嘎查村民代表大会实实在在化解了基层的许多矛盾。
伊金霍洛旗旗委常委、纪检委书记尹晓东介绍,伊金霍洛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南部,境内资源富集,总人口15.2万人。近年来,随着当地的大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非常快,各种矛盾也随之凸显。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受到新挑战,村级组织出现了管理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行力不足等问题;村民自治有“空壳化”倾向,村民除了民主选举权落实得较好外,其他权利由于缺乏必要的体制保障而落空,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村委会自治”,从而引发干群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地企矛盾、土地纠纷等逐渐增多,调解解决难度不断加大,许多事关村民发展的事业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对一些公共事物一时说不清楚、吵不明白、定不下来,影响农村牧区的发展和稳定,近年来全旗约60%的信访举报案件来自村、社一级。
尹晓东说,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伊金霍洛旗着力在创新村级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从2007年起,伊金霍洛旗在7个镇138个嘎查村全面推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治管理新模式。根据血缘关系、人际关系、居住地域等具体情况,每5至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执行主席,内部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作为村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组织,事关村民集体的重大事项都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会议决定事项由村民代表向所代表的农牧户解释,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推选”代表环节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所推选出的代表,由被代表的村民户主签字按手印后确认,保证了代表的合法性。同时在议题确定、会议召集、决议形成、争议处理等方面,遵循了以下原则: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主席提出议题,村民代表大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或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并加盖代表印章,其决议生效。
据了解,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以来,伊金霍洛旗138个嘎查村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590多次,累计议定事项2800多个,一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群众对嘎查村“两委”的满意度从2006年的67%提高到2008年底的90%。涉村信访量由占全旗信访总量的40%下降到现在的11.5%。
“村民代表会议的实行,村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和决定权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由村官说了算到村民说了算的转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了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化解了基层潜在矛盾,促进了农村牧区的和谐稳定,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尹晓东说。(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