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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为农牧民报销医药费599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8 10:3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要是没有合作医疗,我妻子的病就没钱看了,这都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好啊!”12月5日,在乌兰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红联村村民庄殿起激动地说。

  庄殿起的妻子患有严重的鼻咽疾病,今年10月妻子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8万多元。2007年庄殿起和妻子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次可以报销医药费1.1万多元。剩余的7000多元医药费,由于庄殿起的妻子参加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乌兰浩特市民政局还能给报销4900多元。这样算来,庄殿起妻子的医药费总的报销比例达到了88%。

  据悉,乌兰浩特市有农业户籍人口7.9万人,参合率达99.6%。全市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93个,其中盟级医疗机构两个、市级医疗机构6个、卫生院6所、定点村卫生室79个。截至11月,今年乌兰浩特市共为农民群众报销(补偿)医药费599.73万元。

  明年,乌兰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实行更优惠的政策,50元起付线标准不变,报销比例提高5%,封顶线提高为每人每年6万元。对于参合的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人,本人住院时,不设立起付线,报销比例在同档次里比其他患者再提高10%。(记者胡日查 通讯员李斌)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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