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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公安机关有义务披露深圳学生绑架案真相
内蒙古新闻网  09-12-12 07:4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信息披露遇“两难”

  据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介绍,校园绑架案侦破过程中,深圳警方及时向深圳市委市政府汇报了侦破进程。同时采取多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据申少保介绍,根据案件的规律和特点,深圳警方在学校周边增设卡点和警力,在每天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巡控;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防范指导》和《学生安全防范教育手册》;通过手机短信、校讯通等方式,向家长发出安全提示;在学校周边增设监控探头;建立社区民警与学校的热线联系制度。

  同时,深圳市教育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安抚师生情绪,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公众质疑的“为何迟迟不公布校园绑架案”等问题,申少保解释说,此前因为案件尚在侦查中,怕提前发布消息会打草惊蛇。同时,这几个案件之间并没有关联,且破案也比较顺利,警方担心提前公布反而会引起公众恐慌,所以决定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等一切平稳之后再向社会公布。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吴奕新认为,深圳警方在校园绑架案的公布问题上确实存在“两难”:公布信息担心影响破案,不公布信息又怕不符合民意。

  吴奕新认为,如果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多数情况下,公安部门是有权采取保密态度的。但是当案件已经发展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时,公安机关就有义务披露案件真相。如果信息不公开,百姓不知情,就可能导致各种传言的产生,更容易导致公众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政府还会陷入被动。(记者 王传真 吴俊)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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