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过去了,年初呼和浩特市承诺的为群众办的8件实事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今年,呼和浩特市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99551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30.4元,为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绩效工资已落实到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了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了1500元。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了300元,旗县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3553套,1月至10月,全市共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7.47亿元,施工面积336万平方米。
通过加快发展经济特别是就业容量大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以及增加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完成就业培训58955人,年内城镇新增就业人口3.5万。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和提高待遇水平的政策出台,并将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构建了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今年2月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运行后,截至10月底,综合服务大厅共受理服务事项148189件,办结145226件,办结率达98%以上。着力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快消除无物业管理小区。2个城区、1个街道、4个社区获得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满足城乡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实施17所中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工程建设。
新增了100台公交车,新开5条、延伸改造8条公交线路。年内新建了28条城区道路,城区道路与二环路连接线全部打通,对16个交通“瓶颈”路口实施拓宽改造。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多措并举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状况。(记者 刘志贤 通讯员 冯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