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钓鱼执法”背后的公民力量――民意助推“具体法治”
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事件当事人孙中界(前右)得知处理结果后激动不已。新华社发
从无意中“拣”到价值几百万元的珠宝,到突然被拘,可能将被以盗窃罪起诉,甚至可能面临无期乃至死刑的结局。这样的大喜大悲,把一名普通的机场清洁女工梁丽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最终,检察机关按照“疑刑惟轻”的原则,认为梁丽的行为更符合侵占罪特征,因侵占罪属于自诉而非公诉案件,检方不予公诉。
这起事件在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学斌的眼里成为一个可以写入教科书的经典案例。
一张照片的曝光,掀起一场强劲的舆论风暴。南京市江宁区房地局原局长周久耕“香烟门”事件,点燃了网络监督的激情。10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久耕受贿10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一起被媒体称为“躲猫猫”的事件,促使全国公安和检察机关彻查羁押场所,甚至在客观上加速了国家赔偿法的修改。2月,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警方最初称李荞明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随即引起社会舆论强烈质疑。之后,云南检察机关公布了调查结果。
一个上海司机遭遇“钓鱼执法”,断指以示清白。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就“钓鱼式执法”事件的调查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称城管部门之前所做的调查“简单草率”,结论与事实不符,并承诺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山东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栾少湖表示,回顾一年来的法制事件,无论是梁丽捡金案还是邓玉姣案,无论是“钓鱼执法”还是“躲猫猫”,这些法制热点背后,凸显的是普通民众的力量。群众开始通过网络诉求不满,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通过网络了解法律热点事件,这种互动加快了法制进程。
但网络毕竟是一个自发的世界,有时网民掌握的情况毕竟是表象的或者是不全面的,而法律是用证据来说话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说:“网络监管是必要的,但绝对不能曲解这个手段。网络监管既无裁判权,也不能超越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