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重点又从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行为,细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入手,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
一、创新扶贫工作机制
在扶贫资金投入方式上,坚持"自我投入为主、信贷投入为辅、国家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创新扶贫模式上,结合整村推进项目实施,重点在具备条件的贫困嘎查推行扶贫资金滚动扶贫模式,收到了一举多得的扶贫成效。在扶贫移民工程实施中,始终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全过程,把实现移民稳定致富作为搞好扶贫移民工作的目标和落脚点;在整合项目资金使用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科学规划、优势互补、分工负责、各记其功"的大扶贫理念,整合部门优势资源集中力量投向贫困地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扶持贫困农牧民实现稳定脱贫和致富,提升项目的整体效益。
二、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进一步理顺机关职能,明确领导成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完善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措施;(二)、优化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设置,明确评分标准,加大对工作措施不落实、不作为、明知故犯等乱作为行为的扣分比重和一票否决;(三)、抓住关键环节,加大扶贫项目监管。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抓好项目的平时检查和总结验收,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二次的扶贫系统内部资金审计工作,抓住关键环节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对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重抓"第一节课"制度的落实,对移民扩镇工程重抓项目规划评审、开工建设、工程质量、移民确定、搬迁入住五个环节,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重抓项目建设内容前期调研、资金配套、报账制、参与制和公告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对产业化扶贫项目重抓龙头企业和基地配套建设。这些措施的落实,即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遏制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也切实加强了扶贫系统的自我约束和监督。12月上旬,盟财政局与盟扶贫办对2009年全盟已实施的9个整村推进扶贫到户项目,专项扶贫资金配套管理使用及公告公示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四)、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中出项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护短。要不讲客观原因,不论事情大小,该曝光的问题要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必须处罚,从根本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嘎查的民主管理
在扶贫项目规划、实施与管理方式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参与式"扶贫,让农牧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需要群众出资出力的建设项目,认真落实村级事务"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对扶贫项目受益人口、建设内容和资金支出使用等基本情况进行公告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