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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房屋未达成拆迁协议一夜被夷平
内蒙古新闻网  09-12-17 10:06 打印本页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半年前,安徽池州一男子房屋一夜间被夷为平地。事发前男子住宅已被划入拆迁范围,男子因赔偿方案未达成共识而没有接受该方案。房子被拆后,他多方寻求相关部门处理,而各个部门均表示不知道是谁强拆了他的房屋。据悉,男子原房屋宅基地上现有一家建筑公司在施工。

  新华网12月16日报道 住了18年的房子,未接到任何通知,一夜之间被人拆成了废墟。池州人陶永安半年来四处寻找,竟然找不到拆房人,然而报警后派出所让他找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却表示他们也不明真相。

  昨日,记者从池州市贵池区获悉,此事已经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正在积极和被拆迁人陶永安协调补偿事宜。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家住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办事处南湖村的陶永安,家有父母妻女6口人。

  1991年上半年,陶永安在南湖村购得30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经村里同意,和村民一起砌起了200多平方米的空地,建起了厕所和猪圈。由于当时经济困难,陶永安只在宅基地上建起了15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

  陶永安说,经过努力,近年来,家里的经济条件渐渐好转,于是他也想建造楼房,从而增加住房面积、改善居住条件,但当时政府多次下文表示不得重新建房,于是他未开工建造楼房。

  然而,与此同时,同村的很多村民却在建楼房,后来在2006年拆迁时,他们的楼房都得到了政府的补偿。

  感觉做老实人吃了亏,陶永安不同意当时政府提出的拆一还一的拆迁补偿方案,于是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一夜之间老宅成废墟

  陶永安说,由于他不同意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方案,此后他家便遭遇了断水、断电,而他种植的树木和建起的厕所、猪圈也被有关部门用挖掘机铲平。陶永安一家不得不搬了家。

  2009年3月16日,这天晚上,就在陶永安一家在外地打工和上学期间,他家150平方米的平房被铲平,“化”成了废墟,家具散落一地,给老人准备的寿棺,也被丢弃在屋外。见状,陶永安一家悲愤不已。

  陶永安说,之前他没有接到任何的告知。于是,次日他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到南湖村、秋浦办事处区拆迁办、城管等单位。但这些单位都说不知道是什么单位拆的。于是他报了警,警方让他找秋浦办事处,而秋浦办事处表示他们也不知道。为此,他半年来,多次找到贵池区有关部门讨说法,但毫无结果。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见,这里已经被夷为平地,一家建筑公司正在陶永安的宅基地上建设施工。

  至今找不到拆房人

  房子到底是谁拆的?房子拆了之后又将如何处理?

  昨天下午,曾接警处理此事的池州市齐山派出所原所长余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池州的拆迁工作都是由政府实施的。当时接警后,他们便让陶永安找辖区办事处问问。

  负责拆迁工作的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办事处纪平贵主任告诉记者,他是今年4月左右接受这项工作的,办事处也不知道是谁强拆了陶永安的住房。

  纪平贵说,这处地块是政府准备建设湿地公园的,是公益项目。陶永安当时提出的条件很高,要求将他的土地,按市场挂牌价格收购,政府不能接受,所以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纪平贵还说,事情发生后,政府很重视,目前正在积极和被拆迁人陶永安协调补偿事宜。

  律师说法 可按损坏财物罪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的于建军律师说,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拆迁工作在我国属于政府行政行为,但在拆迁时,必须要先与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要事先通知拆迁户。如果拆迁者私自拆迁,拆迁户可选择报警,以损坏公私财物行为罪追究拆迁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于建军介绍,即使是已被悄悄地拆除,这并不影响拆迁户获得补偿的权利,拆迁户依旧可以拿到因为拆迁而获得的补偿金。

[责任编辑 董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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