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私揭消防封条一男子被拘留10天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1 15:0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海日报  
 

  为方便工人用电做饭,负责海区一家KTV娱乐场所内装修工程的负责人擅自撕掉了消防部门粘贴在配电箱上的封条。12月15日,这名男子因触犯《消防法》有关规定,被给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这家娱乐场所因未经消防部门审核而擅自进行装修施工,于本月11日被市消防支队依法给予了“停止施工并处罚款”的处罚,同时查封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然而市消防支队15日复查这家娱乐场所时发现,配电箱上的封条已被撕裂。消防部门调查得知,封条是被工程施工负责人王某撕掉的,原因不是为了施工,而是为了工人做饭时用电。鉴于其行为已触犯《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部门报请公安机关后,给予了王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在进行重新装修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方可投入施工,施工完毕后须经消防部门验收才可正式营业。另外,消防部门粘贴的封条具有法律效力,随意开启或损坏封条属违法行为。 (董巍巍 张鹏)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