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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2 16:4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赤峰广播网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兑现,宁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决定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早在11月5日,宁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来了几位农民,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他们是宁城县小城子镇人,今年1月份,村民柳相文等10人到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某建筑工地打工,当时谈好一个月一发工资,可是今年8月工程就结束了,他们的工资到现在却一直没有兑现,几次追讨都没有结果,他们请求宁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给予帮助。宁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取得了联系,并且要求协助核实情况,经过一个多月的交涉,为农民工追回了1万多元的工资。

  农民工柳相文:【我们10多人去年后半年在兴安盟科右中旗打工,最后差一部分工资没开,是由科右中旗和宁城县劳动监察大队给我们要回来并发放到我们手中的,也没让我们来回跑,就保护了我们的合法利益。他们真是我们的保护神。】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宁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和“5+2”的工作模式,全天候不间断地处理突发事件,并且建立了农民工维权投诉“绿色通道”,对投诉举报案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律实行立即受理、立即组织调查、立即给予解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

  宁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李严青:【今年我们加大劳动监察的强制力,县劳动监察部门与总工会、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 】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宁城县建立首家“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款总造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不准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2件,检查用人单位200多户,涉及劳动者1.5万多人次,追讨农民工工资360多万元。(记者吴琼、单德志)

[责任编辑 董美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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