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从此就能安心过日子,可办理完结婚登记不久的吴女士发现,丈夫与其结婚前还有一段婚姻,而且根本没有处理完之前的离婚手续,也就是说他与前妻还是合法夫妻。近日吴女士的大哥吴先生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他妹妹的遭遇。随后记者相继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四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并发现各个登记处无法掌握了解婚姻当事人是否有婚史及其他详细情况。
在走访呼和浩特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修改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单位开具介绍信,只要双方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再写一份签字声明,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手续了。被问及在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前能否查到婚否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说:“现在婚姻登记还没有联网,我们查不到当事人的婚姻情况,但签字声明体现了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也是当事者诚信的问题,目前我们对双方登记的真实婚姻状况还很难再做进一步的核实。”
随后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处进行采访,得知内蒙古民政系统内的联网工作已展开,2010年将实现区内基本联网,届时区内婚姻登记情况可通过网络查询。该处唐副处长说:“在婚姻登记信息未联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无法把关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重婚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内蒙古民政系统明年将实现区内基本联网,将能查询到有关婚姻情况。如果当事人有婚姻登记史,系统则会显示当事人的详细婚姻登记情况,如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国籍、职业、教育程度、户口所在地、照片等信息。”(文/高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