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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农村的“一事一议”成就好事700件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7 12:4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村民可以在村委会上自由发表意见,举手表决后按上红手印,群众的意见是村委会决定大事小情的依据。”在谈及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破解新农村建设难题时,扎兰屯市浩饶山镇镇长刘长庚说。

  在浩饶山镇浩饶山村,翻开村委会“一事一议”档案,那密密麻麻的人名和鲜红的手印格外引人注目。“2005年开始实行一事一议的时候,村民街头巷尾地议论着这回要当家作主了,可当议论到村里要集资修路,从腰包里往外掏钱的时候,大部分村民有意无意地不来开会了,我们采取班子成员挨家挨户解释劝说、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和贴红榜公示的办法,总算把事情做成了。”浩饶山村党支部书记郭建文谈到村里新修的水泥路和贷款发展村集体经济时,苦与乐溢于言表。

  哈拉苏办事处大兴村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村民每亩土地集资10元,修成一纵十一横7.8公里的水泥路,让这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得“横平竖直”。

  三合村村民每亩地集资20元,筹资40多万元,修建了与101国道相接的7.6公里水泥路。五道沟村通过“一事一议”,成立了268户村民入社的凤鸣农民种植业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灌溉、统一收割、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实现了土地集约化经营,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调查显示,扎兰屯市126个行政村“一事一议”制度实行以来,议出惠及民生的大事、好事700余件,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人畜用水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公益事业等诸多方面。(记者张春丽 通讯员刘凤宏)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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