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实施教育“阳光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09-12-27 13:0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教育局实施教育阳光行政工程、教师阳光心态工程、学生阳光体育工程“三大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

  实施教育阳光行政工程,树立良好教育机关形象。活动中,教育局提出“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学校一时难”的机关服务理念,为学校、社会做好各项服务,同时要求学校为教师、学生、家长做好服务。他们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所有基建项目和设备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重要事项全部公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视教育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下基层、进课堂调研督查活动,每位机关干部每学期至少到学校蹲点一天,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实施教师阳光心态工程,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定期召开校长读书会,为校长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建设一支理念新、素质高、懂业务、会管理、敢创新的校长队伍;建设一支适应教育形势发展且令社会满意的专业型、科研型、创新型、实践型的高素质教研队伍;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

  实施学生阳光体育工程,推进素质教育发展。以学生体育为突破口,加强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继续以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为目标,组织开展学生校内外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学生体质。(记者王玉琢 通讯员赵永君 郭磊)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