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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达到国家二类城市合格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09-12-31 16:4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海日报  
 

  经过3天的抽查和评估,自治区汉语言文字评估组对乌海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给予肯定。副市长、市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新征,市政协副主席宋万强出席了于12月30日召开的总结会。  
 
  3天来,评估组分为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业4个小组,对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海南区文教体局、市一中、市十二中、乌海日报社、新华西街、联通公司乌海分公司、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和场所进行了现场评估。
 
  评估组认为,乌海市形成了汉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良好氛围,现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国家二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评估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国家、自治区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汉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水平,形成规范用语用词的环境。

  李新征表示,将进一步把加强汉语言文字工作与提高各行各业工作人员的素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相结合,巩固和发展汉语言文字工作成果,拓展汉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域和范围。(记者 王颖)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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