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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多项具体措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内蒙古新闻网  10-01-01 16:4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1月1日电 为挤进优质学校,中小学生不得不参加五花八门的学科竞赛;学校不顾禁令,想方设法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针对各种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形,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从多方面规定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河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瑾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已成为近年来社会普遍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制度创新加以解决。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发展,河北这一办法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不得附加条件接受或者拒绝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河北省还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者集体补课,不得要求或者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辅导、学科竞赛活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并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学期、寒暑假和作息时间的规定,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记者齐雷杰)

[责任编辑 赵翰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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