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乌海市以“让百姓呼吸上清洁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食物”为目标,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创建环保模范城为抓手,认真组织实施污染物减排和“蓝天工程”,大力开展城区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和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环境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2009年12月,乌海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0天,市委、市政府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还百姓一片蓝天的承诺。
2009年,乌海市全面禁止烟煤进城和居民燃用烟煤。对城区746户营业灶、29个茶浴炉实施了改电、改气、改油;开展了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为避免二次扬尘污染问题,乌海市对道路建设工程进行规范整治,要求露天开采企业、发电企业在煤堆场设置挡风抑尘网;对露天开采企业及灭火工程形成的排渣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覆盖,硬化了露采煤矿道路。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部署,乌海市分两批对16户60万吨以下无脱硫设施的焦化企业实施了关停,对新建百万吨焦化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配套建设脱硫、除尘、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许投入试生产。乌海市还积极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开展“小三角”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强化了交界区域环境监管。(记者于海东 通讯员刘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