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1:
工勤、技术、领导三种岗位能够互换
越秀区某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小黄说,我们每年6万元包干,基本上都不会怎么涨工资,“要谋个职位更加困难”。
如今,这些将被改变。崔仁泉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打破人员身份界限,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三类不同岗位之间转换要真正做到按岗聘用,岗变薪变。
崔仁泉说,工勤技能人员(含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方可受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崔仁泉解释,按有关规定,在岗位聘用中,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且通过竞聘上岗,现有工人身份的人员可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条件,本人自愿,现聘于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可聘用到工勤技能岗位。上述人员在聘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
而不同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备案,可受聘到不同等级的管理岗位。
变化2:
聘用“双肩挑”人员需审批
目前,事业单位中既担任领导或管理职务,又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双肩挑”)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享受工资待遇时“就高不就低”,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带来很多矛盾。
据了解,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需要强调的是,人员聘用到“双肩挑”岗位的,既占管理岗位职数也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要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和岗位等级,领取相应的岗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