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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九件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内蒙古新闻网  10-01-12 12:5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日报  
 

  2009年终岁尾,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传来喜讯:兴安盟9件作品分别获得全区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同时,盟委宣传部获得全区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奖,盟委宣传部已连续五届获得此项殊荣。

  几年来,盟委、行署将“五个一工程”精品创作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兴安文化的龙头工程来抓,创作生产了一批带有浓郁生活气息的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在创作“五个一工程”精品过程中,盟委、行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大力支持,分管领导全程指导,盟委宣传部立下“军令状”,具体落实,并组织兴安盟精兵强将实施重点突破,集中攻坚。兴安盟自1994年以歌曲《不落的歌谣》获得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实现零的突破到2009年,已经有46件作品入选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09年兴安盟入选的9件作品是歌曲《阿妈的蒙古袍》、《兴安我的故乡》,舞蹈《英雄草原》,戏剧《十五的月亮》,电影《冲动是天使》,专题片《行者无疆》,广播剧《大江浩荡》,图书《绰尔河畔》、《旗长》。作者:满都 胡丛婧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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