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1201.8万人,按照当地常住农牧民人口计算,参合率达到96.39%,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参合率达到95%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2007年,自治区就在95个农牧业旗县区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比国家要求提前1年实现了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
2009年,自治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全区统一将起付线降低到50-100元,封顶线提高到3.5万元以上,分级报销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截至目前,全区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1.4亿元,支出基金9.66亿元,占筹集资金总额的85%。受益人数共计372.3万多人,受益面达到31%。其中,为69万住院农牧民患者报销医药费用8.6亿元,农牧民实际住院报销补偿比例达到43.6%,比去年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人均报销住院费用1243.74元;为262万参合农牧民报销门诊费用0.6亿元;为28411名孕产妇报销住院分娩费用1138.94万元;为71399名参合农牧民报销特殊大病急慢性病费用2893.77万元。
自治区卫生厅统计显示,目前,新农合已使更多的农牧民从中受益,农牧民患病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明显缓解。(记者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