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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通过
内蒙古新闻网  10-01-18 14:5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浩特市政府网  
 

  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分级管理后,列为政府工作部门,充分体现了高度关注民生,高度重视社会建设,高度关注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为了适应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呼市市委、市政府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精神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依据关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工作机构”,“保持队伍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其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对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的文件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稳妥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时,按照新体制、新职能、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力推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不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秩序;继续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牧区药品“两网”建设的运行质量,确保首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法制监督制度,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全面理顺关系,促进首府食品和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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