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骂不给律师费的农民工
农民工涉及的案件多为工伤索赔,这种官司程序复杂、成本高、耗时长。因此,律师一般不接。
即使是这样,有的农民工还逃费。
截至2004年,周立太律所共有480余人,在缴纳律师费前跑路,所欠代理费500余万元。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时,周立太“如五雷轰顶”。
1996年8月,深圳,当事人彭某工作中被机器轧断左上肢,厂方只愿陪3.4万。周立太提起诉讼,认为厂方应为彭某今后数十年间更换假肢埋单。胜诉后,彭某共获赔17.2万元。
然而,就在胜诉当天,彭某跑了,欠下周立太4万元律师费。一周后,周立太辗转找到彭某,对方说:“我不给,你又能将我怎么样?”
周立太事后反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办案时,彭某衣食无着,周立太包下彭某食宿。一次,彭某嫖娼欠钱被扣身份证,周立太半夜替他赎了出来。1996年岁末,彭某的案子即将开庭,周立太为此放弃了为父亲送终的机会。
2006年,周立太替自己打了一场名誉官司,被告人是彭某。官司赢了,周立太仍有痛的感觉。
遇的多了,玩性大发的周立太挑了第161个胜诉跑路的当事人刘某,状告其,并欲追回律师费。161谐音“一路要”,当事人在重庆,好找。
2007年8月,周立太再次遇到胜诉当事人未交律师费跑路的事。他气极了,于是在博客上撰文《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文末写道:对于像王天松等这样拿了钱就开溜的当事人,我只能说:真是他妈帮畜生!
博文吸引了太多的眼球,不过大多责备周不该出言不逊。不过,也有不少人认为,周立太也是被逼急了。
2009年12月19日晚,面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数百名学子,周立太调侃说:“来所里时,他喊你‘爷’,赢了官司,你要喊他‘爷’。”
周立太说,现在坚决不接两种农民工的官司,一种是跪着喊“爷”的,另一种是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