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兴安盟行署召开全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做好全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兴安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张利到会并讲话,兴安盟副盟长陈洁主持会议。兴安盟发改委、财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五部门相关负责人作大会发言,各旗县发改委、财政、劳动、卫生、医改办、药监等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张利在讲话中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的全面发展,对于促进我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和部署,把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结合起来,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坚持人人享有。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思路和目标要求,今后三年,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突出抓好两件大事,一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力争全覆盖。突出做好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和统筹基金待遇支付水平。允许参加新农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解决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既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又保障基本药物生产稳定和供应充足。2010年,要对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三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到2011年,要改、扩、新建15个旗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健全服务价格管理机制,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集医疗保障、电子病历、卫生监督等为一体的服务信息网络,提高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险的现代化水平。
四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式,对面向群体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面向个体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实施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的方式。
五要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公立医院情况复杂,也是医改的难点所在。要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张利强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积极稳妥推进。盟里已经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旗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旗县市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医改领导小组要配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科学的宣传方案,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消除群众疑虑,科学引导社会预期,为我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