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社会与法 正文
北京娱乐信报原常务副社长贪污获刑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6 10:2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赵文彦(中间者)

 

  北京娱乐信报社原常务副社长赵文彦,在信报及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143.7万余元。记者昨天(25日)获悉,市二中院认定赵文彦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47岁的赵文彦是北京市人,研究生文化程度,捕前系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总经理助理,曾任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信报社常务副社长等职。

  法院查明,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赵文彦被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委派至信报社兼职担任常务副社长期间,指使下属工作人员,采取虚报阅评费、调研劳务费、印刷费、制作费和以虚假发票入账的方法,从信报社套取现金,为其本人及兼职社长发放兼职薪酬,共计108万余元。2004年7、8月间,赵文彦在信报,指使下属工作人员,采取以支付报社部分办公区域改装、改造费用为由向信报社借款,并使用虚假发票入账报销等方法,从信报社提取现金13万余元。此外,2004年、2006年,赵文彦在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及在北京广播影视集团任办公室主任期间,指使下属工作人员,以支付企业宣传制作费、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贪污公款21.1万元,并用单位公款1.05万元为个人购买两组铁质货架,并以虚假发票入账。

  赵文彦除认可用1.05万元公款买过两组货架外,其他指控都予以否认。对于被指控贪污报社公款一事,她称自己是根据报社决定所收取的合理劳务报酬。而北广传媒的21.1万元,她称确实是用于了企划项目。

  市二中院认为,赵文彦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侦查机关冻结了她个人存款30万余元,其家属代她退缴125万余元,鉴于本案经济损失可以全部挽回等情节,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后,赵文彦不服,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