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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8 10:4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记者昨日获悉,从1月30日开始,内蒙古交通参与者将摒弃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六大交通陋习”,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要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记者杨雨超 通讯员孔祥根、贾培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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