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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核定 内蒙古提前完成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2 18:3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经国家环保部核定,2009年,内蒙古污染物减排指标继续保持“双降”,其中二氧化硫已提前达到“十一五”目标。

  据介绍,内蒙古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9.88万吨,比2008年的143.1万吨下降2.25%,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02.0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85万吨,比2008年的28.01万吨下降0.55%,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92.27%。

  遏制高硫煤的使用,成为2009年内蒙古减排工作的最大亮点:除340万千瓦不需安装脱硫设施的低硫煤机组外,3860万千瓦机组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脱硫,平均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内蒙古还率先在全国开展煤质分析,有力地推动了二氧化硫减排。

  据内蒙古环保厅厅长苏青说,内蒙古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约束”的原则,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12个盟市首次全部实现“双降”,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内蒙古将以污染减排和规划环评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举措,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争取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环保任务。(记者 张云龙)

[责任编辑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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