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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4 11:4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1月30日是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2010年春运”启动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长途汽车站隆重举行了以“文明出行、平安春运”为主题的启动仪式。兴安盟宣传部部长任玉忠、兴安盟运管处处长李万军、兴安盟公安局副局长、盟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云峰、盟交警支队政委刘恒杰、副支队长张俊春、宣传科长宋海英、交通科长张印刚、乌市公安局副局长关长伟等领导及来自在兴安电视台、兴安日报社、乌兰浩特市电视台、蒙马运业、金鹿运业、龙圣汽车公司、运管所、农机站的领导、欢乐车队的出租车驾驶员、交警大队的全体交警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盟交警支队政委刘恒杰做动员讲话,交警大队长刘明杰做了表态发言:交警大队会切实加大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力实现“安全春运、和谐春运、畅通春运”的春运目标。同时真诚的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投身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来,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携手创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身披彩带,带领民警手持交通安全宣传单,走上发往各地的长途客车,亲手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单送到驾驶人的手中,提醒驾驶人在行车的过程文明行车,拒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领导们走进客运站候车大厅向广大乘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广大乘客提高交通意识,文明出行。随后,由15辆警车、20辆张贴“文明出行、平安春运”宣传标语的出租车组成的宣传车队在新桥街、兴安路进行了流动宣传。

  启动日当天,全市交警部门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客运场站、交通执法服务点、驾考、执法服务等业务窗口广泛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2010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措施等,并向市民倡议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同时启动我市春运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

  这次春运启动仪式,交警大队共出动宣传车35辆,悬挂宣传过街条幅20条,发放春运宣传材料10000份,张贴春运宣传标语40条,春运启动仪式氛围浓厚,场面壮观,拉开我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的序幕,为整个春运管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相关内容链接:

   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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