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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家产明细曝光 “嫖娼”支出12万(组图)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5 09:2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扬子晚报  
 

  二、检方指控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余元

  收受罗燕人民币10万元

  收受曾维才人民币5万元、美元10万、港币6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收受陈万清人民币77万元、美元10万、港币1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69万余元。

  收受陈武林人民币15万元。

  收受周奇金美元31万,折合人民币256.58余元。

  收受罗力人民币40万元。

  收受重庆柏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一套,价值19万余元。

  收受李一鸿通过黄代强所送象牙工艺品一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

  收受濮家华人民币5万元。

  收受周红梅等人人民币162.5万元。

  收受谢岗人民币12.6万元

  收受赵利明人民币27万元,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万余元。

  收受李大江人民币4.9万元。

  收受周红卫人民币177万元。

  收受黄代强人民币8.3万元,OMEGA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

  收受汪道寿人民币14.5万元,石佛头一个,价值人民币1万元。

  收受陈涛人民币46.5万元。

  收受徐强人民币37万元。

  收受杜光德人民币20万元。

  收受岳宁人民币2万元、港币18万元,美元0.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万余元。

  收受王小军人民币24万元、港币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2万余元。

  收受龚刚模人民币3万元。

  收受马当人民币1万元。

  收受王天伦人民币20万元。

  三、检方统计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余元

  (一)家庭收入:

  (1)1992年调入重庆市公安系统前:文强个人存款人民币35万元,周晓亚个人存款人民币2万元,美金2万元。

  (2)1992年-2009年间:

  文强——工资收入人民币21万余元、工资补贴收入47万余元。

  破案奖金人民币30万元、出差补助人民币10万余元、公派出国节余5000美金。

  周晓亚——工资奖金及退休金收入34万余元。

  投资儿子文伽昊开网吧费用23万元。

  文伽昊——无工作,无收入。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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