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安监总局:严防燃放烟花爆竹不慎致人员伤害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9 15:4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10年2月8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带队对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孙华山强调,要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导致人员伤害、火灾等事故发生,为首都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做出贡献。  

  检查组一行抽查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朝阳区的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孙华山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储设施和零售点的监督管理,落实好零售点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业主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现场管护、值守等工作。

  同时,孙华山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严格控制在城市中心区域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品种,防止因燃放不慎导致人员伤害、火灾等事故发生,为首都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