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组组长会议召开
内蒙古新闻网  10-02-11 09:4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2月10日,自治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次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组组长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会上,5个巡回检查组、4个指导检查组负责人介绍了各参学单位整改落实阶段的情况,自治区统战、教育、民政、卫生和财政等5个行业指导小组负责人介绍了各单位工作情况。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十五次会议精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习近平同志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各巡回检查组、指导检查组要善始善终地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具体指导,注重强化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整改台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结合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查找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要指导各参学单位抓好总结阶段的工作;要在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过程中,从各自实际出发,运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干部作风的制度措施,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形成符合实际需要、群众认可的长效机制。(记者郎俊琴)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