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陕西"毒奶粉事件"水落石出 案件涉案人员落网
内蒙古新闻网  10-02-11 16:2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9日召开的陕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通报了陕西省金桥和乐康两公司问题奶粉案件的调查和处置情况。目前,两起案件的案情都已查清,涉案人员已落网,大部分涉案产品已清缴、召回和销毁。经查,乐康乳业公司生产销售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系犯罪嫌疑人将含三聚氰胺的过期奶粉掺入新生产奶粉中加工所致。

  另外,近日媒体报道陕西省渭南市质监部门为乐康公司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9日,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管理科科长张宏森给本报记者发来邮件称,这份报告的性质是“委托检验报告”,而非“抽查检验报告”。因为委托检验报告只能对企业送检的来样产品负责,不能证明企业所有产品合格。当天召开的陕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称,乐康乳业公司用其他合格样品送检,骗取合格检验报告。

  此前在2月3日,陕西省监察厅已派出调查组赶赴渭南,对乐康乳业奶粉事件中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陕西省监察厅表示,依据《食品安全法》及《陕西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有关监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 刘敏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