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于2009年4月份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权属网络登记发证系统”是该系统7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据介绍,房屋权属网络登记发证系统实现了房屋交易、房屋权属登记的电子化管理;与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配合共同实现了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
内蒙古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构建的基础是通用网络平台,保证了系统的通用性、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内蒙古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和房屋权属管理系统都是在此平台上开发并使用的。使用统一的平台,可以保证系统的无缝衔接,避免数据孤岛的出现。在商品房和房屋权属管理系统的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包括:全区商品房查询统计系统,全区产权产籍查询统计系统;系统负责统计全区房地产信息数据,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包括建设部报表,以供领导层决策。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包括各个地区独立的综合信息网及地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房地产行业情况,包括各个商品房销售情况,每日房价等等社会关心问题,为房管部门和大众之间打造一个畅通的沟通渠道。
销售审批系统是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进行管理的平台。包括:开发商管理、开发商停权、项目开通、停售、数据修改审核、审批及退房审批等等。本系统对规范开发企业行为,提高审核、审批效率起着重要作用。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功能:土地设定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查封、换证补证、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数据补录、权属登记簿。权属登记簿是房管部门对外提供的房屋权属有效依据。当数据不符的时候以权属登记簿为准。系统当中的权属登记簿主要功能就是查询和打印。
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系统还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司法协助、预售登记和初始登记等功能,以上功能降低了这些政府职能出现问题的可能,同时保证了这些操作的规范性,实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