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社保局了解到,从2010年1月开始,巴彦淖尔市直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再次提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6元,高于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调整水平38.3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2583万人。
本次调整养老金待遇的对象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每满1年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针对特殊群体、年龄大、参加工作早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调整:2009年12月31日前年龄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加30元,达到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加50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另加15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加1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加7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加60元。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680元的,每人每月可再增加30元,但调整后的养老金不得高于680元。军队退休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同时,该市社保局加强了对各旗县区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调度,确保同步、按期完成。(记者 梁海龙 通讯员 刘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