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这是小岗村18位农民按下红手印的“包产到户”契约(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从1978年来,中国农民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出了许多新鲜事物。我们党和国家顺应农民群众的愿望,积极加以引导,使其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许多地方为农民松绑放手,让农民去实践、去实验、去选择,只要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就支持推广、就总结完善。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党中央没有统一号令,没有时间规定,而是由实施责任制以后显示出来的优越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在全国遍地开花。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不断总结完善,最终形成了现在这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伟大创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农民的发明创造,被邓小平称之为“农民的伟大创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的同时,乡镇企业也迅猛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当时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50%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里跑,生活在许多小型乡镇里。对此,邓小平说:“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并称赞它为“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许多地方的农民又根据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适应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需要,在自家院落、承包地创造出了“农家乐”、“果园采摘”等增加收入的新办法新途径。
我国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上世纪80年代的“不进城不离乡”、“死活都要呆在乡”,到90年代的“离土不离乡”、“不城不乡”,直到现在的“离土也离乡”、“亦城亦乡”。据统计,目前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已达2.26亿。1992年前后,对进城挣钱的农民,被称为“盲流”、“民工”、“农民工”,直到现在的“进城务工人员”,这些称呼的变迁,反映出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多么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