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巴彦淖尔新闻 正文
巴彦淖尔201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新思路
内蒙古新闻网  10-02-22 15:1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以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是建设矿业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2010年,市将创新思路继续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今年自治区安排项目资金5.28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为了加大争取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力度,我市拟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比选项目库,改变以往单纯由市国土资源局争取项目的做法,充分调动各旗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分局的积极性,采取“谁争取,谁实施”的办法,市及旗县区共同争取项目,使更多项目早落地。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监管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检测数据库。认真编制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责任制,企业按照综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收缴标准,凡未按要求交存保证金的企业,采矿许可证不予通过年检、延续、变更。

[责任编辑 刘敏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