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以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是建设矿业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2010年,市将创新思路继续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今年自治区安排项目资金5.28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为了加大争取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力度,我市拟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比选项目库,改变以往单纯由市国土资源局争取项目的做法,充分调动各旗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分局的积极性,采取“谁争取,谁实施”的办法,市及旗县区共同争取项目,使更多项目早落地。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监管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检测数据库。认真编制市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责任制,企业按照综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收缴标准,凡未按要求交存保证金的企业,采矿许可证不予通过年检、延续、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