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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加强四项资金监管 许多问题被纠正
内蒙古新闻网  10-02-23 10:5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纠风办了解到,去年,内蒙古加强了四项资金监管,许多问题被纠正。

  一是全区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共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90个,有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二是全区重点对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机构改造职能情况、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住房公积金决策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规避风险措施有力、项目贷款和违规资金回收成效显著、财政欠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公开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全区共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8个。

  三是全区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实行了一整套规范化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制度,建立完善了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等。

  四是全区强化了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各地认真执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实行了“一册、一卡”制度,严格按照“户申、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实施救助,未发现克扣、挤占、挪用和贪污救灾款物等违规违纪问题。(记者 刘 昕)

[责任编辑 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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