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内蒙古将对所有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志着内蒙古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陈玉鹏、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明锐、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段洪胜以及天合文化集团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4单位共同倡议大家一起支持阳关工程、构建文明娱乐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卡拉OK场所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明锐指出,内蒙古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以音像、娱乐等四大市场作为日常执法工作的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用刑事手段打击盗版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给予重处重罚。也希望社会各界携手起来,共同推进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内蒙古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段洪胜表示,今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将继续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履行应尽的职责和职能,对娱乐场所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不断促进内蒙古娱乐行业健康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
段洪胜还强调,内蒙古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版权保护力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发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要责令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作品;在取得权利人授权后,方可继续使用;对非法复制歌曲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作为刑事立案查处,并追究全部侵权使用歌曲的赔偿责任。
天合文化集团总裁冯全甫在会上告诉记者,内蒙古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为8.7元/天/终端,使用费收取工作由内蒙古天合文化有限公司负责。(记者田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