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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被警方行政拘留
内蒙古新闻网  10-02-25 09:1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2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躲避地震。事件发生后,山西省迅速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辟谣信息,稳定人心,迅速恢复了生产生活秩序。图为山西吕梁离石市市民涌上街头“等地震”。网友供图

  记者25日凌晨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行政拘留。这5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由于“地震谣言”,导致山西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躲避地震。事件发生后,山西省迅速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辟谣信息,稳定人心,迅速恢复了生产生活秩序。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目前,造谣者的身份已经查明。

  付某某,男,20岁,山西省寿阳县人,在校大学生。经查,2月20日23时15分,其在网上看到有关地震的帖文后,便在《百度贴吧》发布《要命的进来》帖文:“我爸的一个朋友,国家地震观测站的,也是打电话来,说震的机率很大!大约是90%的几率,愿大家好运!这绝对权威!”寿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某某,男,35岁,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打工。经查,2月20日17时40分左右,其把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韩某某,男,20岁,安徽省怀远县人,在太原打工。经查,2月22日上午,其出于玩笑以“10086”名义发送“地震局公告:今晚8时太原要地震,请大家不要传阅,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的信息。太原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张某,男,20岁,山西省昔阳县人,在北京打工。经查,2月21日5时左右,其为了提高网上点击率,先后在《百度贴吧》多地发布《最新山西地震消息》:“山西2010年2月21日地震消息,据官方报道,山西吕梁地区死亡36人,伤亡人数正在统计中。晋中、太原、大同等地未来72小时可能发生不下30次余震,余震范围包括山西晋中、晋南地区、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大家及时防范。”昔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朱某某,男,24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工人。经查,2月21日6时许,为了起哄,其在《百度贴吧》发帖称“山西太原、左权、晋中、大同、长治地震死亡100万人”。平定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胡靖国)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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