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乌兰浩特市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工作宗旨,大力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积极贯彻实施两个《纲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别是全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市妇联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活跃服务思维、优化服务态度、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扎扎实实地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到本职工作的各个方面,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妇女儿童得实惠”的目标。 2009年,乌兰浩特市妇联被盟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被自治区妇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实施农村妇女致富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培养扶持了一批致富女能手、女经纪人、返乡务工创业女能人,带动广大农村妇女转变观念、提高技能、积极就业、自主创业。2009年,乌兰浩特市妇联采集信息397户,为农村妇女办理惠农卡221张,发放贷款95户计247万元,为农村妇女致富搭建了平台。为了把好事办好,乌市妇联克服了没有车等诸多困难,将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搬到农户家里进行现场办公,深受广大农村妇女欢迎。
开展“巾帼家政服务工程”,进行免费技能培训。乌兰浩特市妇联利用将近二个月的时间,举办了“全市首届巾帼家政服务培训班”,培训妇女180人,2009年11月16日组织培训人员参加了盟劳动部门职业资格认证考试,180人全部通过了考试,并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144人已上岗就业,此项工作受到了兴安盟妇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盟妇联系统中进行推广。
与市法院合力打造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品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凡是到妇联上访的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他们都及时与妇女维权合议庭联系,将事实经过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与合议庭的法官进行详尽的沟通,妇女维权合议庭对侵害妇女儿童案件采取“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树立了妇联维权的权威性,妇联的两名同志以人民陪审员身份成为合议庭成员,今年乌兰浩特市妇联与法院联手办理了29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信息工作大胆创新,有新举措。一是强化组织建设。采取“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形式,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人员;二是强化工作机制。下发了《全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管理考评办法》和《全市妇联系统信息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建立信息库。把信息工作作为乌兰浩特市妇联各部室、基层妇联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度考评和创先评优相结合。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各基层妇联都建立自己的邮箱,实现三级妇联网上互联互通,提高工作实效性,为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平台。今年乌兰浩特市妇联在盟级以上新闻媒体及网站上发表稿件242篇,其中《中国妇女报》1篇,《中国妇女网》10篇,《内蒙古妇女网》35篇,《内蒙古新闻网》25篇,兴安日报171篇。乌市妇联信息工作在全盟妇联系统中排名第一,被自治区妇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乌兰浩特市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立足早准备、早安排,部署妇女参选参政工作,认真做好换届前的调查分析工作,妇女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女性进两委比例不断增加。在全市嘎查村、社区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率达98%(100%)。2009年8月3日,《固本强基,增强活力,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经验材料在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