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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网络转让火车票当心成“黄牛”
内蒙古新闻网  10-02-25 20:2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买了火车票,有事不巧走不了,除了退票之外,一些人选择网络转让火车票。然而,一些在网络上转让火车票的人却成了公安机关打击的“网络黄牛”。乌鲁木齐公安部门近日提醒,广大网民在转让火车票一定要以票面价格转让,凡高于票面价格出售者以违反《治安管理处处法》处理。

  乌鲁木齐市市民小唯买了2月22日的火车票回内地单位上班,因为家中有事影响行程。小唯想到了网络转让火车票。火车票面值649元,小唯买的时候多花了121元从票贩手中购得,一心想着“多少钱买的就多少钱卖出去”,小唯在网上以770元的价格转让火车票。然而,就在小唯与买方交易的时候,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打票小分队的便衣警察将他们抓了现行。

  据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像小唯这样误入倒票行列的“网络黄牛”在今年所查获的网上涉票违法犯罪案件中占到9成以上。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生成说,大部分因网上涉票被警方抓获的人员不是专业的倒票人,他们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误入加价售卖火车票的误区。

  乌鲁木齐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网民,火车票是国家的有价证券,无论是加一元钱还是十元钱都是触犯法律,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加价行为都将被视为高价倒卖车票的犯罪行为。广大网民在转让火车票时,一定要按照票面价格评价转让,切勿贪图小便宜、造成大损失。 (记者黄艳)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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