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和促进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春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内蒙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安全环境和安全条件可能存在隐患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和校内各类设备设施等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改,确保所有学校正常开学。利用开学期间组织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此外,还要做好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严格做好春季卫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结合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将有一定数量有学校列入“校安工程”建设范围,通知中规定各地要处理好正常教学与学校施工的关系,科学隔离施工区域和教学生活区域,严防因校内施工给师生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各地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必须及时准确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决不允许瞒报、谎报和缓报。对瞒报、谎报和缓报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凡经媒体报导或有举报经查实后,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