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为了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10年内蒙古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内蒙古各盟市、部门、单位须于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工作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中实施。合资企业、民营企业中为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也列入其推荐选拔范围。被推荐人员须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推荐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经盟公署、市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同意盖章后连同《二O一O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及推荐报告一并上报(附带U盘),并附有关获奖的证书、经济效益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税部门的证明;申报社会科学技术,须附有知名专家的评价意见的复印件(不要著作、论文原件),所报材料不予退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给我区的指标参考数,各盟市可择优推荐2~3名人选(其中高技能人选1名),区直单位择优推荐1~2名人选。(记者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