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宣布内蒙古开始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包房每天8.7元。消息传出,消费者担心这笔版权费是否会转嫁到自己身上?针对这几个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3月10日,呼和浩特市中山路某
KTV负责人刘经理说,“我们一共有20个包房,一年要交6万多元,每天每个包房8.7元,费用还能接受,只是压力大了,但是这部分钱不会转嫁给消费者。”另据业内人士介绍,8.7元对于大型KTV的经营者来说不算多,对于中小型KTV来说,因为加上装修和各种税费,再加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利润更少了。呼市多家KTV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KTV行业竞争激烈,所以暂时不会酝酿涨价,不会变相将版权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负责代收内蒙古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内蒙古天合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明福介绍,因为内蒙古卡拉OK版权费收费起步晚,现在还不能及时安装VOD点播系统,预计两年后才能全部安装到位。安装VOD点播系统后,不使用就不用交费。张明福表示,依法对卡拉OK经营场所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收取版权使用费,是国家坚持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重要手段。而以营利为目的的卡拉OK经营者,使用音乐作品依法支付版权费,是每一位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K歌费是由市场决定的,一旦涨价,就意味着客源流失,因此经营者不会轻言涨价。(记者 毛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