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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确定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7项标准
内蒙古新闻网  10-03-23 11:1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3月17日,国家林业局在京召开2010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会议,确定了衡量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7项标准。

  会议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加强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克服畏难情绪、信息沟通不顺畅、对社会宣传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沙尘暴基本知识和沙尘暴灾害预防常识,利用高科技手段准确掌握沙尘暴发生发展状况,认真执行信息日报、月报和年报等报告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一旦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和处置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确定了衡量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7项标准,一是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机构和信息员队伍;二是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三是公众对灾害预防知识的普及;四是准确掌握灾害信息;五是迅捷报送和发布灾害信息;六是快速处置重特大灾害;七是通过媒体及时宣传防灾救灾情况。

  会议要求,在沙尘暴多发期,遇到以下5种情况必须派员到现场处置:一是沙尘暴影响区域范围大,危害程度深;二是沙尘暴造成人员伤亡事件;三是农作物、牲畜有重大损失;四是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地方;五是敏感时段(如重大节假日和活动)发生沙尘暴。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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